学生工作处〔2017〕14号
各系:
学生会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为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工作处拟定于4月21日下午14:30在图书馆5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我院第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为做好本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坚持“服务安院师生”的工作宗旨,研究确定我院学生会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委会名单
顾 问:罗 杨
组委会主任:尹奇峰
副 主 任:刘建仁
委 员:严 芳、付 琳、柳 婷、陈 琳、杨 漾、赵晓娟、张妮斯
三、主要议题
1.听取并审议院学生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十一届院学生会学生干部。
四、第十一届院学生会组成部门及负责人人数
院学生会由9个部门共34名学生干部组成,其中:
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与各系学生会主席(5人)组成
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学习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生活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文创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安检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宿管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心理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体育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女生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五、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为266人,约占全院学生人数的4.6%。每个班级安排2名学生代表参加。
六、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并由辅导员审核后报系部,各系分别组成一个代表团。(代表不能同时为候选人)。
2.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进步、文明守纪、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正义感。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关心集体,热情服务同学。
(4)能如实反映学生的思想状况,认真行使学生代表的权利。
请各系认真做好本系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在4月19日16:00前将本系学生代表名单(纸质与电子档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第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