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2016〕47号
各系:
根据《系学生工作水平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安职院学〔2014〕32号)的文件要求,本年度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1.满意度测评时间:2016年12月19日—26日。
2.满意度测评组织:各系负责组织本系所有在籍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请系部要求学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辅导员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3.满意度测评操作步骤:
(1)打开IE、谷歌等浏览器输入http://xg.hnvist.cn,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即学号)、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学工管理系统。
(2)点击“思政队伍”,进入辅导员测评界面,根据评价指标,选择相应的等级进行评定,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规定位置,完成后点击提交。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