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回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 时间:2015/11/30 00:00:00浏览:

学生工作处〔2015〕37号

 

各系:

    学院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第二阶段回访工作将于11月30日开始。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将对二级预警的新生进行回访,一级预警的新生由各系辅导员负责回访和排查,并填写好《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见附件)于12月10日前交至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请各系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回访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级预警新生的心理普查回访工作由各系辅导员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回访结束后,辅导员老师将填写完毕的《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辅导员用)》的原件交到各系学工办,统一收回后装入资料袋(或档案袋)密封,由各系学工办主任交回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进行二次分析与建档。

    二、辅导员需登陆校园网站“心理测评系统”,输入预警学生学号、密码(123456)查询其各项心理测评成绩,根据测评情况进行针对性访谈,并认真做好回访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如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请及时通报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三、二级预警新生的心理普查回访工作由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统一安排,新生年级辅导员做好通知、组织工作,确保参加回访的同学按时到场。

    四、为了做好保密工作,预警学生名单将单独传给各系辅导员,请各系辅导员布置好本班预警学生的回访及监管工作,名单仅限相关老师了解和掌握,不得外传。

 

    附件: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辅导员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