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保处[2013]18号)
各系、教官: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2013级新生军训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新生军训管理,切实提高新生军训效果,强化新生爱国卫国、爱校护校情感,培养新生独立意识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特制定《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军训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
军训考核涉及军训操练、内务卫生、出勤、军训纪律和其他项目等五个大项,分值比为64:50:36:20:30,总分值为200分。(具体项目及分值见附件1)
二、考核等级及要求
1.优秀(≥170分):A、爱国爱校、思想政治表现好;B、满勤;C、无违纪情况;D、获军训标兵或内务标兵之一。
2.合格(≥120分):A、爱国爱校、思想政治表现较好;B、满勤;C、无违纪情况;D、军训各方面表现较好。
3.不合格(<120分):有A、未参加军训;B、缺训满三次;C、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逾假不归;D、打架、赌博、带酒水进宿舍等违纪情况之一者。
三、考核人员
1.军训操练和内务卫生由所带连队教官考核。
2.出勤、军训纪律和其他项目等项目由新生辅导员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军训考核成绩将作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载入学生学籍档案,请新生辅导员务必告知每个新生。
2. 新生军训考核表(附件2)评定完毕,新生辅导员按照系部分专业,以连为单位整理后,务必于9月11日17:00前报送至学保处303室;队列优秀方队、歌咏优秀连队、军训标兵、军训文明宿舍和内务标兵评定名单,新生辅导员务必于9月12日17:00前交至学保处303室,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后期军训及汇演过程中,如受训学生放松要求,降低标准,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考核等级作降级处理。
附件:1.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军训考核细则
2.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军训考核成绩样表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