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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 时间:2012/12/06 00:00:00浏览:

(湘安职院通〔2012〕89号)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激励学院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2〕60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学院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和学院两个级别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七)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学院优秀毕业生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2)两次以上被评为系(部)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院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学院2013届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学院2013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一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个级别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担任第六届学院团委、学生会及第三届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毕业生不参与系(部)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
    安全技术系4名、烟花爆竹工程系2名、电气与信息工程系1名、应用外语系1名、经济贸易系3名
    (二)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
    安全技术系10名、烟花爆竹工程系5名、电气与信息工程系3名、应用外语系3名、经济贸易系7名
    三、评选办法
    (一)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系推荐名额)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由系(部)逐一考察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部)其他教师的意见,向学生与保卫工作处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
    3.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初审。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10天后,报请学院审查,确定要报送省教育厅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学生处对学院提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学院优秀毕业生(系推荐名额)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同学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委会和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由系(部)逐一考察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部)其他班级的意见,向学生与保卫工作处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同时提出是否作为系(部)推荐对象的建议。
    3.学生与保卫工作处推荐。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上报推荐对象,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10天后上报学院审查。
    4.学院审定。学院对学生与保卫工作处提交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
    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部)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实施责任人。
    (三)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四)学院评选工作要求在2013年3月18日前完成。请各系(部)在3月18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样式详见附件1)、《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2份,含EXCEL表电子版,样式详见附件2)和《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份,样式详见附件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2份,含EXCEL表电子版,样式详见附件4)报送至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