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保处[2012]40号)
各系:
2012年11月25日(周日),学院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国公务员(学院考点)考试。根据学院的要求,请各系组织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11月23日(周五)下午,请各系认真组织师生做好所辖范围内的卫生大扫除工作(包括所有班级教室及学生寝室)。卫生清扫工作务必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彻底、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大扫除的卫生质量,并请各系做好检查落实。
二、为确保所有考场整洁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11月23日(周五)进行全院卫生大扫除(包括所有班级教室及学生寝室)的时间提前至上午第四节课后进行。
2、下午有课的班级必须做好保洁工作,课后安排落实好教室卫生再次清扫工作。另外,由于本次考务工作是在周日进行,故请各系妥善安排好各考场的环境卫生保洁。
3、考场卫生要求:黑板擦拭干净,不能留有任何字迹;教室后面卫生劳动工具清理干净且摆放整齐,不能留有杂物;教室室内、室外走廊的地面干净整洁、无污迹,天花板、墙面墙角无蛛网、无污迹,讲台、门窗、玻璃擦拭干净,无灰尘;课桌椅摆放整齐等。
4、11月23日(周五)大扫除后,各考场的前、后门要保证打开;每场考试完后,各考场都要提前安排班委和系部相关学生干部检查落实好教室卫生,做到随时保证清洁,确保每场考试、每个考场的干净、整洁。
5、根据考务要求,11月23日(周五)大扫除后各考场讲台课桌内必须清理干净、不能留有果皮纸屑和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个人书籍、物品都必须带离教室并自行保管好;对于活动课桌椅的教室,不足30座的补足;超出30座的将多余的课桌椅整齐摆放在教室后面。(课桌椅摆放要求:每列6座共5列均匀分布)。
三、请各系安排辅导员老师及时召开班会,对各自班级学生的文明言行举止做好要求。要加强学生爱校荣校的教育工作,强化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全体学生形成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共同认识,积极做好学院的正面宣传工作。要求全体学生务必做到遵规守纪,言行举止得体,文明礼让,按时作息,不擅自进入考区,不激化矛盾,公共场所仪表端庄、不吸烟、不高声喧哗、不评论参考的人与事、不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男女同学交往得体等,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并维护好学院形象。
四、请各系认真做好各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治安和消防安全方面的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对心理、身体不健康和思想不稳定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以上工作,请各系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深入落实,确保学院本次考务工作圆满完成。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