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2017〕9号
各系:
根据学院有关通知精神,清明节学院放假时间为4月2日—5日,共4天。为确保全院师生假期平安,请各系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重要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1.放假前,各系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并对学生宿舍进行认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好勇斗狠、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到没有防护措施的水域游泳或嬉戏,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规用具,做到人离关电、关水、关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对学生进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各系在节假期间要对学生加强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思想容易出现波动的学生进行关注和正确引导,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报告,切实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3.各系应对假期离校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了解学生的假期行程。同时加强外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注意路上交通安全,防止上当受骗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外出的学生应结伴而行,不单独出行。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4.请各系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人员,负责做好本系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各系每天务必掌握本系学生动态,出现特殊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全体学管工作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联系并按时到位处置。请各系于3月29日下班前将节日值班安排表报到学生工作处杨漾老师(明正楼209室)处。另外,请各系于清明节放假前一天统一安排落实搞好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工作,届时学院将安排组织检查。
5.严格执行有关防病控病措施,要在假期留校的学生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到随时掌握每位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对有身心健康疾病和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学生要做重点关注,并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和制定应急救护措施。
二、请各系务必于清明节最后一天的晚自习期间清查返校学生人数,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附件:《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