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2016〕46号
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系学生工作水平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安职院学〔2014〕32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定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30日开展学生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罗 杨
副组长:尹奇峰
成 员:曹强胜 孙国芳 宫军 刘瑛 刘建仁
二、检查内容
本次学生工作检查内容依照《系学生工作水平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安职院学〔2014〕32号)的要求,检查2016年学生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工作相关档案资料、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评定情况、辅导员工作笔记、随机抽查学生上课情况和教室、寝室卫生等。
三、检查方法及程序
1.系内自查:12月13日—12月16日为自查阶段,各系按照《系学生工作水平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6日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处。
2.集中检查:12月19日—12月3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主要听取各系工作汇报。并对学生工作相关档案资料、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评定情况、辅导员工作笔记、学生上课情况和教室、寝室卫生等进行检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本次学生工作检查结果将直接作为各系学生工作年度考评阶段性依据,各系要高度重视,整理好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检查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在各系汇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总结报告存档。
本次学生工作检查通过各系自查、学院组织集中检查等形式,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从而不断完善我院学生管理机制,促进各系交流学习,力促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