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助学工作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国家及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度的制订、宣传、实施。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审批、申报、续放、还款确认及贷后管理工作。
4、受理学生申请缓交、减免学费的审核报批工作。
5、做好政府及社会各界为贫困生设立的助(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学生生活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6、完善助学体系,负责建立和管理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系统,建立“奖、勤、缓、贷、补、助、培、免”等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建立相关数据库,对口上报相关数据材料。
7、负责开发、管理和协调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8、定期调研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状况,做好各类资助政策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9、结合助学工作,实施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贷款学生诚信教育。
10、负责有关资助工作投诉的接待及调查、处理工作。
11、与学生资助有关的法律咨询与援助工作。
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