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与保卫处(武装部)部门职责

作者:学工处管理员 审稿人: 时间:2022/04/20 13:46:01浏览:

  学生工作与保卫处(武装部)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资助、军训、国防教育、公寓管理、心理健康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治安稳定、财产安全,并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教研、学习、生活提供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学保处下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学保处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的核心理念,对全校学生管理及安全工作负责,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做好部门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

  2.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学生工作与保卫处

  1.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实施计划。

  2.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安全稳定方面的制度建设,及时掌握并积极应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学生日常管理、文体活动及学生管理、安全稳定部署和检查。

  4.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开展工作。

  5.负责校园安全稳定与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平安高校建设。

  6.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学生资助工作,协调处理学生违纪(申诉)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8.负责公寓(宿舍)学生管理。

  9.负责学生证办理、新生入校教育、毕业生离校的组织等工作。

  10.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和学平险工作。

  11.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武装部

  1.按照上级和学校武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的思想观念。

  2.依法实施直招士官、兵役登记及其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配合上级机关搞好学校学生征兵潜力调查。组织学生预征报名,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确定预征对象。

  3.配合上级机关核实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做好政治审查、病史调查和学历审核等工作。

  4.按规定做好学生入伍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档案转迁工作,协调落实入伍学生的“入伍欢送、慰问回访”等政策待遇。

  5.负责学校学生的军训工作,制定军训制度和军训方案,统筹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6.负责学校军训团的日常管理、训练、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武装工作人员、校军训团和军事训练所需器械器材、服装物资的计划申报和配置配发。

  8.负责国防教育、军事理论课教学设施建设及教材征订,协调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指导和统筹二级学院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