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08 00:00:00浏览:

学生工作处〔2017〕28号

 

各相关部门、系部:

    为确保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推进,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关于配合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7〕9号)文件要求,请各系于6月25日前配合学院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系要认真组织有续贷意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续贷声明字数要求字数50-100字,逻辑清楚,杜绝出现错别字。

    二、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信息填报工作

    各系要组织、督促毕业班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完成毕业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有关信息填报工作,提高贷款学生信息完整性和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及时上报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异动情况

    各系要准确掌握本系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就学信息情况(如换专业、专升本、休学、退学、学生改名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就学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将学生信息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并通知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有效证明材料到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四、严格核对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要按文件要求把各系、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录入系统,作为学生贷款额度的重要审核依据。

请各系高度重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以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应贷尽贷,应还尽还”的工作目标。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