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关于做好寒假前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1/06 00:00:00浏览:

学生工作处〔2017〕1号

 

各系:

    根据今年学院寒假前期工作安排及相关通知要求,现就2016年下学期学生寒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学生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19日。在校生于2017年1月11日结束所有考试,2月20、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

    二、认真组织学生复习迎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考试考查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必要环节,良好的考风考纪对于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学期已进入复习迎考阶段,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考前复习,并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不得作弊。

    三、放假前辅导员老师要全面掌握学生动态,要求学生举止文明,衣着得体,行为得当,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要严格执行就寝、请假、校外住宿、来客来访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班级教室、宿舍卫生方面的管理与检查。

    四、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期末辅导员老师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把学生本学期的在校情况和学期成绩反馈给家长。

    五、认真组织填写《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见附件)并在系部备案。辅导员需全面掌握每位学生的度假方式、度假目的地、度假行程和联系人及电话。对情绪异常和体质特异的学生,应及时开展思想疏导和心理辅导,避免出现意外事件。

    六、各系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安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所有在校住宿学生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留宿外来人员,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人离关水电、关门窗。加强对心理或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跟踪排查和关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七、各系在放假前要对管辖内设施和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贵重物品设备的重点防范及封存工作。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在正式放假三天内按时离校。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以防被盗,贵重物品均由学生自行保管。

    八、学生假期中须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不坐非法运营车辆;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重要证件和贵重物品贴身放置,防止被盗;与陌生人交流要慎重,不透露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九、假期学生生活应有规律,加强锻炼,健康生活;同学聚会,注意饮食适量;参加大型活动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预防火灾;避免参加危险性的户外活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更要防止陷入各种非法传销活动。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平之事,可灵活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十、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应了解实践地的治安状况及风俗习惯,提前学习防范各种灾害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遇到意外及时与学院、家人联系并妥善处理;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的形象,不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

 

    附件: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