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关于给予董燕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作者:时间:2014/12/17 00:00:00浏览:

湘安职院学〔2014〕90号

 

各相关处室、系部:

    董燕,女,学号201201301195,安全技术系安全技术管理(轨道交通安全方向)专业1301班学生,该生自2014年9月开学以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校,至今未归,截止至11月14日,已累计旷课达98节,且该生在2014年6月还曾因旷课44节受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学生处〔2014〕14号)。辅导员老师和班干部多次联系该生做其思想工作,与其家长联系教育,但该生无任何转变,并在辅导员老师将其情况告之其母亲后,对辅导员老师有侮辱、诽谤、恐吓的行为。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董燕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