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2012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作者:时间:2012/09/01 00:00:00浏览:

        1、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12年6月19日——6月21日。
        2、请在2012年6月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未完成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
        3、请在2012年6月8日前办理欠费补交手续,未补交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请于办理离校手续前,前往食堂购卡处办理退卡手续,公寓退宿手续请到所住公寓宿管员处办理,有关事宜请向后勤处(本校区澡堂旁的水电维修中心)咨询;东校区毕业生只在本校区食堂购卡处办理退餐卡手续,公寓退房手续在所住公寓宿管员处办理退房手续后签章(按照东校区综治办规定办理)。
        5、离校前务必到所在系部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并办理好所有相关手续后将离校手续单交至教务处,方可领取毕业证书。
        6、党组织关系转移请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馆619)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事宜请向学生与保卫工作处(知行楼北前小楼302)咨询。
        7、毕业生档案建立由各系具体负责,转递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毕业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以系部班级为单位,标明学号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并附纸质文档1份,且于6月8日前,以系为单位移交招生就业处。
        8、毕业证书发放时间:6月19日上午8点开始。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毕业证书领取地点如下:教务处(知行楼204)。毕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同学,请到教务处(知行楼201、202)核对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毕业证。
        9、6月19日集中办理安全技术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6月20日集中办理经济贸易系和应用外语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6月21日集中办理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和烟花爆竹工程系毕业生离校手续。请各系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的集中办理日期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日期当天不予办理其他系部的毕业生离校手续)。
        10、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19日—21日;领取地点:招生就业处(明礼楼阶梯教室1-113)。
        11、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安排及要求及时离校。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后勤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清查上锁,若由学生人为损坏或遗失,将照价赔偿。
        12、毕业生离校务必做到文明话别,健康休闲,认真完成离校前各项工作,严禁酗酒,严禁下河下塘游泳,严禁打牌赌博等。
        13、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财物及有关证件。
        14、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严禁出现乱扔乱砸公共财物、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起哄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对上述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缓发毕业证、扣留档案、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告知用人单位等;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预祝广大毕业生一帆风顺,鹏程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