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副处长(保卫)岗位职责

作者:时间:2012/10/15 00:00:00浏览:

    1、协助处长工作,向处长负责。
    2、分管保卫工作。
    3、负责制定学院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完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适时提出指导性工作计划,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5、负责全院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具体安排和协调工作。
    6、组织保卫科同志进行政治理论、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保卫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检查督促保卫科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保卫整体工作和管理水平,设法提高装备水平。
    7、做好学院内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定期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及时交流情况,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8、组织并参加处理学院发生的一般治安事故,及时向学生保卫处、学院党委和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并协助处理。
    9、负责指导要害部门做好保卫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组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内保工作。
    10、协助处长做好维稳工作。
    11、建立信息队伍,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掌握工作主动权。
    12、配合当地公安、安全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3、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突发事件发生的超前防范工作,对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
    14、负责学院保卫、消防装备的管理与维护。
    15、负责管理和指导校内各类治保组织的队伍和业务建设。
    16、负责学院师生员工的户口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