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处长(院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作者:时间:2012/10/15 00:00:00浏览: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负责本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全院学年、学期的团学工作计划、治安保卫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总结;起草本处部分重要文件,审定本处重要文稿。
    3、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团学工作和保卫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学工干部队伍建设计划,指导全院团学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管理、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总结、改进、科研工作,组织进行检查、评估、激励和交流工作,及时了解和分析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新生军训、学生保险、学生经济资助工作和勤工助学活动的联系、落实、组织和管理。
    7、负责抓好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指导学生开展“三自”活动。
    8、负责组织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
    9、负责全院学生评先评优和违纪处分的审核。
    10、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11、主持处室各项工作和会议,负责本处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处内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好各科室之间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12、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治安、保卫、安全、消防、维稳及学生户籍的管理。
    13、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宣传、教育与资询工作。
    14、负责与上级的工作联系,协调与其他处、室及院(系)之间的工作关系。
    15、主持本处的干部考核工作。
    1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